西安建筑科技大学
处室文件
〔〕号
电子注册的通知
各学院:
学籍电子注册是发放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规定,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,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,不予注册。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强化学年学籍电子注册要求,学校开展了本学年在校生缴费注册情况核查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学信网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情况
1.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,学校2018年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已于9月30日结束,对13790名已完成缴费注册手续的在校生在学信网注册了学籍。
2.截至10月25日(第8周周三),学校仍有373名在校生未按规定缴费注册,其中2019届毕业生147名。以上学生学信网学年电子注册按照“暂缓注册”标注。
二、未按期缴费注册学生情况核查
1.学院应提醒全体在校生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www.chsi.com.cn),核查本人学年注册状态,督促未完成缴费注册的学生在11月2日(第9周周五)18:00前补办缴费注册手续,明确告知其未按期注册将产生以下后果:
(1)即起将冻结其校内教务管理系统帐号,清除本学期全部已选课程,不得参加课程学习及考核;
(2)学信网学年电子注册仅按照“暂缓注册”标注。下一学年电子注册前仍无故未完成缴费注册手续的,学信网学籍信息将自动注销;
(3)对于2019届预计毕业生,不得参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(论文)等,学历、学位电子信息按规定不予注册。若因未按期注册导致无法毕业及授位,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2.学院应逐一摸排学生情况,根据学生未按期缴费注册原因,分类统计确需暂缓缴费注册及恶意欠费学生情况,提出针对性处理意见,明确学生预计缴费时间,组织学生在本单位《本科生未按期缴费注册处理办法告知书》(附件1)签字确认,由书记、院长签字后,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。
三、特殊学生缴费注册方式
1.对于确属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费的学生,学院应协助其协调学生处奖贷助学科,按规定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,经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有关手续,进行注册。
2.对于临时生活困难等突发原因须缓缴学费的学生,学院应明确其缴费时间,经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,办理暂缓注册手续。
3.对于参军入伍等符合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,应及时向武装部等部门提出申请,经审核同意后进行注册。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,应经学院和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,办理注册手续。
四、未按期缴费注册学生后续处理
学院应在截止日期后对照前期摸排情况,登录教务管理系统,通过“学生管理-学生报到注册”功能逐一核查摸排学生注册状态,对相关学生进一步处理:
1.对于不属于暂缓注册、恶意欠费学生,若仍未注册,视为放弃学籍,给予退学处理,并如实计入学生个人电子诚信档案。学院应及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研究,按相关文件规定流程办理退学手续。
2.对于符合学校规定已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学生,应督促其按承诺时间补缴学费。待学生正常缴费注册后可恢复教务系统使用权限,并在学信网进行学籍电子注册。
若对应缴费用等有疑问,可及时与财务处卡务中心联系,联系电话:89025678(草堂)、82202609(雁塔)。
学年电子注册工作涉及到每一名在校生的切身利益,各学院应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专人负责,加强教务、学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,严格把关,确保未按时缴费注册学生的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及时有序完成。
附件:xx学院本科生未按期缴费注册处理办法告知书
(不下发纸质版,电子版单独发至学生所在学院)
财务处 教务处
2018年10月26日